臨近春節
過年家人朋友們聚在一起
是不是想打打麻將放松一下?
娛樂當然可以
但是一定不能賭博?。?!
否則,影響自己
也影響孩子入伍參軍考軍校
賭博的成本有多高?
一、輕者到看守所(拘留所)過年(1-15天)+3000元以下罰款;重者判刑(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+罰金,情節嚴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+罰金)
二、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,個人考公務員、參軍、入黨、出國、留學、移民都受限制,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;
三、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,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后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,甚至開除公職、開除黨籍;
四、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,以后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
五、不光是自己,子女參軍、入黨、出國、留學同樣受限制,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。
治安處罰標準
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70條:
以營利為目的,為賭博提供條件的,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。
刑事犯罪標準
下列行為和標準屬于賭博犯罪(開設賭場罪),輕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一、以營利為目的,以賭博為業的。
二、“聚眾賭博”。組織3人以上賭博,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;組織3人以上賭博,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;組織3人以上賭博,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;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,從中收取回扣、介紹費的。
三、利用互聯網、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、數據,組織賭博活動,建立賭博網站(微信群等)并接受投注的;建立賭博網站并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;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;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。
四、明知他人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,提供賭博機、資金、場地、技術支持、資金結算服務的;受雇參與賭場經營管理并分成的;為開設賭場者組織客源,收取回扣、手續費的;參與賭場管理并領取高額固定工資的;提供其他直接幫助的。
五、開設賭場。設置具有退幣、退分、退鋼珠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施設備(賭博機),并以現金、有價證券等貴重款物作為獎品,或者以回購獎品方式給予他人現金、有價證券等貴重款物組織賭博活動的。
六、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;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;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,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,從重處罰。